關於檢方仍然持續調查中的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不過根據《鏡週刊》今(5)日再度大篇幅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市長室內收1500萬元賄款,引發議論。柯文哲的辯護律師團也在同一日,發表聯合聲明,「依無罪推定原則,未經審判證明有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聲明第三點更提及「辯護人均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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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的辯護律師團,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律師聯合發布聲明表示,辯護人就《鏡週刊》11月5日報導內容,為保護當事人柯文哲免於報導或評論所致之不當偏見,依《律師倫理規範》第25條第3項但書規定,代當事人發表平衡言論。

第一、鏡週刊《柯收錢地點曝光》刊載相關內容,尚待檢察官依法調查,且依無罪推定原則,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第二、就台北地院延長羈押之裁定是否提起抗告,辯護人與柯文哲討論後再行決定。第三、辯護人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均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之規範。

自從北檢開始偵辦京華城案,《鏡週刊》幾乎周周都有與案情相關的偵查內容曝光,引發外界質疑北檢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面對外界撻伐,讓檢察總長邢泰釗都要台灣高檢署查明真相,而昨(4)日,國民黨立委也率隊到北檢考察偵查不公開,指示才剛信誓旦旦表示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北檢,又讓媒體大幅報導「最新」案情發展,北檢恐怕難辭其咎。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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