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日前公告將修法《刑法》墮胎罪,將罰金金額從三千元提高至八萬元,針對婦女團體控訴刑法墮胎罪早應廢除、法務部有提高墮胎罪罰金的修法相關意向,法務部今(5)日中午表示,各界意見對於本罪存廢、不罰的範圍及刑度之意見,目前尚未獲得共識,撤回草案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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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表示「本部辦理刑法墮胎罪章修正草案之法案預告程序,經廣納各界寶貴意見後,認本罪章之修正涉及對懷胎婦女身體自主權、健康權之保障及衡平對胎兒之保護議題,各界意見對於本罪存廢、不罰之範圍及刑度之意見,目前尚未獲得共識。爰撤回草案預告,再行研議,以期周延。」

法務部在10月29日發布公告,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等條文,研擬刪除第292條「宣傳墮胎罪」,並擬調整罰金級距,將罰金從3000元提高至8萬元,引發婦女團體抗議,認為人工流產除罪化已是全球趨勢,法務部不修法除罪化反而提高罰金,是嚴重侵犯女性身體自主權;法務部後續回應,強調會廣納意見審慎評估。

對於法務部擬提高墮胎罪罰金一事,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尊重台灣每一位女性朋友的身體自主權與墮胎權,他完全搞不懂法務部在幹嘛,「是吃飽太閒嗎?搞這個幹嘛?」

雖然修法草案預告公告期間為14日,不過,由於婦團反對力道強,法務部決定從善如流撤回草案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