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京華城案,今年8月30日聲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獲准,法官10月28裁定沈延長羈押禁見2月,聲請延押,台北地院日前認定沈慶京涉行賄罪嫌重大等,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台北地院今天表示,收到沈慶京抗告狀,將送交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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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27日檢方獲報應曉薇意圖出境,因此拘提到案,並在8月28日大規模搜索威京集團,拘提沈慶京多人,訊後聲押禁見應、沈及應女助理吳順民3人,法官8月29日裁准羈押應女,8月30日凌晨裁准羈押沈、吳2人。

北檢10月22日聲請延押沈慶京、應曉薇,法官開庭後,已先裁定將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沈慶京和在25日也聲請延押的彭振聲,法官29日裁准延押。

法官日前裁准沈慶京延押的理由認為,依沈慶京的供述及卷存相關證據,沈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沈與同案被告間之前有串供的事實,且沈提供政治獻金的真正捐款目的,仍有待檢方調查。

檢方聲請延押沈慶京說,沈涉及京華城案仍有多名共犯、證人目前任職於威京集團,沈是集團的主席,對員工具有實質影響力,依目前調查獲悉事實,沈有串、滅證之虞。北院10月29日認定檢察官聲請對沈慶京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有理由,予以裁准,可抗告。

檢方指出,考量仍有多名共犯或證人現任職威京集團,而沈慶京擔任此集團主席,對集團員工具有實質影響力,且依目前調查獲悉的事實,足認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依目前偵查進度,仍有部分證人或可能的共犯尚未到案,若未延長羈押沈慶京,恐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驟升,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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