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少子化和不婚率激增影響,許多適婚年齡的男子開始前往東南亞尋找伴侶,不過政府提醒民眾要認清跨國婚姻媒合團體。近期有民眾在社群媒體社團上發布貼文,提及其越南籍配偶介紹該國女性來台與國人結婚並收取豐厚介紹費用的情況。針對此一現象,內政部移民署3日發出嚴正聲明,重申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視為營業項目,違者最高可處一百萬元罰鍰,近三年已裁罰二百九十八件。
有關近期媒體報導匿名民眾於社群媒體社團發布貼文,表示越南籍配偶介紹該國女子來台與國人結婚,且收取介紹費用一事。移民署嚴正聲明,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規定,跨國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亦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違者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移民署指出,現行法令規定是為健全跨國婚姻媒合環境,以保障結婚當事人權益,以及避免物化女性與商品化婚姻,雖無禁止個人從事跨國婚姻媒合行為,但仍不能要求期約報酬或登載廣告,並已針對此類違法行為加強查察強度,近三年依法裁罰298件。呼籲民眾不要輕易聽信社群媒體社團的私人介紹行為,以免日後發生糾紛而投訴無門。
移民署表示,目前合法的婚姻媒合團體有38家,該署並定期辦理教育訓練、服務品質評鑑及業務檢查,以提升服務品質,有需求的民眾可至移民署官網查詢。另外為建立民眾對於跨國婚姻媒合的正確觀念,避免不慎觸法遭到重罰,已製作宣導短片等文宣,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以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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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指出,現行法令規定是為健全跨國婚姻媒合環境,以保障結婚當事人權益,以及避免物化女性與商品化婚姻,雖無禁止個人從事跨國婚姻媒合行為,但仍不能要求期約報酬或登載廣告,並已針對此類違法行為加強查察強度,近三年依法裁罰298件。呼籲民眾不要輕易聽信社群媒體社團的私人介紹行為,以免日後發生糾紛而投訴無門。
移民署表示,目前合法的婚姻媒合團體有38家,該署並定期辦理教育訓練、服務品質評鑑及業務檢查,以提升服務品質,有需求的民眾可至移民署官網查詢。另外為建立民眾對於跨國婚姻媒合的正確觀念,避免不慎觸法遭到重罰,已製作宣導短片等文宣,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以保障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