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0元不注意就直接繳國庫!台灣路上機車、汽車眾多,每到尖峰時段時,重要交通道路總是會有大量的汽機車,但大家即便都握有駕照行駛,有時在特殊情況可能疏忽也會違反交通規則,進而被開罰單。就有網友分享自己騎機車出門,要停路邊停車格時,結果因為沒有「打方向燈」就被開罰單,慘噴1200元,而該項規定的罰則最高其實可以罰到3600元,車主們真的要特別留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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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MOBILE 01」貼文指出「收到一張罰單,違規原因說駕駛人不依照規定使用燈光,我想請問我騎機車沒有變換車道也沒有轉彎,只是轉進路邊停車格停好車,上網只查到汽車停路邊停車格要打方向燈,機車也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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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分享自己騎車被檢舉開單,結果是自己要停進路邊停車格時「沒打方向燈」,讓他感到傻眼。(圖/MOBILE 01)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回應「震驚....沒有聽過有這種案例,機車竟然也會被罰」、「要哦!之前被警察勸導過,當時警察在開單旁邊沒停在格子裡面的機車,警察就叫我方向燈打一下再停進去」、「你打方向燈了,後方的車就知道你要路邊停靠,就能先慢下來留意你的動作」、「傻眼,原來這樣會被開單喔」、「這個真的很多人不會打耶....沒想到會被檢舉開單。」

不只汽車路邊停車要打方向燈!機車規定一堆人不知

從該網友的照片上來看,他原本行駛在一條有點窄巷子內,接著在路邊看到要停車的停車格,然後就順勢轉進格子內停好車,這短短的幾秒被後方的駕駛拍下檢舉「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遭到開單,罰款基本1200元直接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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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士停路邊停車格沒打方向燈,前後不到幾秒就停好,被後方駕駛檢舉沒打方向燈遭開罰。(圖/MOBILE 01)
而根據目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1條第1項,行車遇到有轉向、減速暫停、讓車、倒車、變換車道等情況時所有燈光及駕駛人手勢有別,其中如果是要變換車道以及轉彎時就必須打方向燈,否則按照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版本,已經明訂汽車、機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將可處1200到3600元。

台灣人方向燈小路口、停車常忘記開!小心檢舉達人跟你槓上

《NOWnews》記者騎機車資歷也有10年,認真觀察體驗下來,這種「路邊停車沒打方向燈」的實例或者「小路口沒打方向燈」的事情,幾乎只要是台灣騎士基本上都有忘記過,汽車因為相對大台,反而駕駛比較不容易忘打方向燈,但機車「一鑽就過」、「幾秒鐘的時間」就容易讓人遺忘,因此收到罰單時通常都會相當傻眼。

而「未打方向燈」並未列入微罪不開放檢舉的修法當中,交通部解釋,因為打方向燈屬於後方車輛判斷前車行進方向重要設備,也攸關行車安全。因此透過相關案例的罰則,民眾下回不管是要路邊停車、巷子內小轉彎都要落實方向燈的使用,否則被檢舉達人盯上的話,最多可能3600元就要直接上繳國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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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機車騎士在小巷子或是小路口,都會忘記打方向燈,這都是違規行為,一旦被檢舉開單都是基本1200元起跳哦!(圖/新北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