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29日審理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任內收賄500萬元貪污弊案,卻傳出承審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引發內部人員不滿,更有立委質疑是否有政治力介入司法程序。對此,桃園地院31日晚間發布聲明澄清,表示審判長是因為緊急住院,被醫院診斷有休養1年之必要,因此主動請辭刑14庭審判長職務,期盼外界勿加以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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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表示,針對鄭文燦等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經檢察官在今年8月27日提起公訴,公開以人工抽籤方式辦理分案,抽中廖奕淳法官(群股)擔任受命法官,依合議庭配置,審判長為江德民審判長(典股),陪席法官為黃皓彥法官(育股)。

不過在審理前,江德民審判長因病於10月14日緊急住院,並提出診斷證明書,證明有住院治療及休養1年之必要,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簽請准許請假至明年10月,同時主動請辭刑14庭審判長職務,後續審判長的變更將依《法官法》、《審判長選任暨事務分配辦法》進行處理。

桃園地院強調,江德民審判長是本院資深法官,向來戮力從公、勇於任事,對於司法甚有貢獻,這次因病請假,本院同仁極為不捨,對於外界誤會解讀深表遺憾,至於新審判長選任事宜,刑事庭法官清楚,法官論壇之相關質疑,亦在第一時間就予以說明,期盼外界勿加以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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