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24)年12月28日有8名山友在網路上相約一起爬山跨年,「揪團」攀爬「南一段」,後來其中一人51歲黃姓女山友高山症發作,遭團員獨留在卑南山主峰2天待援,幸好黃女今(4日)晨順利被吊掛救援成功。不過律師指出,先行下山的7名團員恐涉及遺棄罪!
「南一段」(關山至卑南主山稜脊群巒,是台灣高山最南端的高山縱走路線,攀登難度相當高),7團員獨留黃女在山上2天待援,在網路登山社群炸鍋,引發爭議。有網友留言:「支持被遺棄的隊友提告!」、「在低溫下又有高山症沒人陪伴守候,這種隊友我是不會再一起出門了。」、「網路自組團併車的不意外」。但有人認為黃女沒有評估好自己的身體狀況和爬山經驗「越太多級打怪了」。
律師林智群則在個人臉書表示,若郊山就算了,但中級山、3000公尺以上高山,其實不適合揪團。「因為每個人彼此都不認識,每個人的腳程、登山技術都不一樣,臨時湊一團,到山上有人受傷或落後,誰要照顧受傷的人、等落後的人呢?」
另外,林智群也提醒,在法律面上,爬山是危險行為,一起爬山的隊友其實是危險共同體,其中一個受傷,其他人「有義務」照顧他,不能丟下他,不然萬一這個受傷的人發生意外死亡,其他人可能因為「不作爲」而構成遺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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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林智群則在個人臉書表示,若郊山就算了,但中級山、3000公尺以上高山,其實不適合揪團。「因為每個人彼此都不認識,每個人的腳程、登山技術都不一樣,臨時湊一團,到山上有人受傷或落後,誰要照顧受傷的人、等落後的人呢?」
另外,林智群也提醒,在法律面上,爬山是危險行為,一起爬山的隊友其實是危險共同體,其中一個受傷,其他人「有義務」照顧他,不能丟下他,不然萬一這個受傷的人發生意外死亡,其他人可能因為「不作爲」而構成遺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