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多數條文都遭宣告違憲。民進黨大老、前立委林濁水說,大法官判決古怪之處,所在多有,不經意又發現一項,台灣的行政院長經總統提名、不需立法院同意,台灣已偏向總統制,因此需要國會制衡,但大法官卻限縮國會調查權,這到底是什麼詭譎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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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濁水說,大一政治學或大一《憲法》學,會學到內閣制國會調查權雖然比台灣強大多多,但是相對不常用,而總統制例如美國,國會調查權必須更加強大而常用,否則不足以制衡強勢總統,並完全違背了有限政府,權力分立制衡的民主憲政架構,非常危險 。

林濁水說,2016年在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權時,當時有好幾位被提名人都強調總統直選,並廢了閣揆同意權後,我國已經是總統制了。「既然如此,為了體制健全,今天他們理當像他們在學校教書時,教學生的配套邏輯,積極支持修法強化立法院聽證調查權的才對;不料他們卻齊力主張徹底掏空聽證調查權的判決。」

林濁水說,這些大法官是突然改變立場,換到支持內閣制嗎?當然不是,那麼他們到底發明了什麼不為人知的詭異怪制,並借憲法判決努力推動?太詭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