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因涉京華城弊案,遭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從中充當白手套,遊說提高容積率,應曉薇與沈慶京雙雙被羈押禁見,近期因羈押期將至,台北地檢署聲請延押2人,今(28日),台北地院認為,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能力,因此裁定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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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表示,審酌檢方提出的偵查卷宗,依應曉薇供述以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認為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且犯罪嫌疑重大,另外,應曉薇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能力,故逃亡原因仍然存在。

此外,本案亦不能排除檢察官在後續偵辦過程,應曉薇為脫免或減輕自己之刑責,以其自身影響力,而與待查證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證人違背真實而為有利於應曉薇的虛偽陳逑,綜合上情,並斟酌比例原則,認應曉薇有延長羈押之必要,自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貳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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