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員遭爆在台北市東區某酒店兼差,當事「食藥署之花」否認兼差,但因坦承多次進出不當場所,被記過調職懲處,同事猜測她可能是手頭緊才會出此下策。食藥署公務員薪水有多少?包含酒店一共有明列9大「不妥當場所」,公務員不得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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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報導,該名「食藥署之花」傳出下班後有前往東區酒店兼差,政風單位18日獲報調查,女職員起初沒有誠實交代,後來才坦白今年10月共去酒店4次,9月則不記得次數,否認兼職。食藥署25日開考績會,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相關規定,處以「一大過二小過」處分,並調離現職。

▲食藥署副稽查員月薪約4.8萬元,若具藥師、牙醫師等證照,還可領專業津貼。(圖/Google Map)
▲食藥署副稽查員月薪約4.8萬元,若具藥師、牙醫師等證照,還可領專業津貼。(圖/Google Map)
🟡食藥署職員薪水多少?

食藥署之花出入酒店遭懲處引發討論,不少人好奇食藥署職員薪水多少?根據食藥署公開「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資料顯示,行政助理「薪點200~304」、助理審查員「薪點272~376」、副審查/稽查員「薪點320~472」、審查/稽查員「薪點424~584」。

實質薪資待遇上,若以食藥署今年7月公開徵「副稽查員」,醫藥衛生、生物、化學、微生物學、生物科技、生命科學等科系碩士學歷,待遇為320薪點支給,月薪約4萬7936元具藥師證照者還可領專業津貼,副稽查員為每月6240元,月領超過5萬4000元

🟡公務員不能進出的場所有哪些?

公務員有哪些「不妥當場所」不得進出?根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8條規範,「公務員除因公務需要經報請長官同意,或有其他正當理由者外,不得涉足不妥當之場所」。而不妥當場所參酌內政部警政署85年1月22日八五警署督字第 4846 號函所列舉範圍如下:

1.舞廳
2.酒家
3.酒吧
4.特種咖啡廳茶室
5.僱有女服務生陪侍之聯誼中心、俱樂部、夜總會、KTV等營業場所
6.有色情營業之按摩院、油壓中心、三溫暖、浴室泰國浴、理髮廳、理容院、休閒坊、護膚中心等場所
7.色情表演場所
8.妓女戶及暗娼賣淫場所
9.職業賭博場所及利用電動玩具賭博之場所


規範中也提及,除上述9大場所外,考量「不妥當場所」仍屬不確定概念,其範圍可能隨公務員業務屬性及社會變遷而有所不同,為避免列舉範圍有所疏漏,其他經依個案情節認定為不妥當場所或場所性質確實不易察覺辨別者,以涉足之公務員有無實際不妥行為為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