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25)日判決出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條文修法部分違憲;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表示,雖然乍看是部分違憲,但只要細品,就會發現藍白的關鍵主張「全都違憲」,藍白擴權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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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興煥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針對「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按照憲法,立法院可以「試著約」總統去國情報告,但總統「沒有」非去不可的「義務」。「邀請」本身不違憲,總統想去國會可以去,但強迫總統「非去不可」、甚至要求「詢答」,就違憲,「憲法寫這麼明白的事情,你們幹嘛讓大法官重新教你們識字?」

王興煥指出,針對「質詢時不得反質詢以及一切關於質詢處罰」,憲法法庭也清楚說明「反質詢」定義,不應包括單純的反問,或者用問句來釐清究竟自己被問的是什麼等等,這些只是禮儀的問題,不是犯法的問題,「望不要再鬧」。

王興煥接續指出,針對「人事同意權」,可以邀外部專家團體來參加審議,但不能叫被提名人具結,也不能有罰則,故意不行使同意權,違背忠誠義務。王表示,藍白的多項主張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比例原則,侵害被提名人之隱私權,違憲,

王興煥表示,「立院調查權」違憲,只能對「跟立院行使憲法職權有『重大關連』且有『調查必要』的事項」設立調查小組,因此基本上幾乎全部說要設立「調查委員會」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濫權新條文都違憲。

王興煥說明,假設要開調查小組,可要求作證、可請對方事前提供資料,但不可要求「作證當場提供資料」(因為這是埋伏)。

王興煥表示,關於調查小組設立資格,如果立法院跟其他機構有衝突的話,需先提前協商,若未果則再開憲法法庭,不得自行決定。

王興煥指出,刑法藐視國會罪就是違憲,王感嘆,「機關算盡為何事?藍白擴權一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