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國會改革釋憲案,今(25)日下午3時作出判決。引起爭議的「總統國情報告及答詢」、「反質詢」、「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中有關法人或私人裁罰」、「考試委員、通傳會委員等人事同意權」、「國會聽證權」等等,大法官認為牴觸權力分立、責任政治等原則,全都宣告違憲。對此,民眾黨召開記者會,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這個判決令人遺憾,可以說是獨步全球的憲法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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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表示,判決令人非常遺憾,對於行政官員呵護備至,行政官員在國會裡面公然說謊可予刑事處罰,在憲法法庭眼中是違憲的,這大概幫台灣民主法治藉由憲法法庭判決,可以說是獨步全球的憲法價值。

黃國昌指出,這次憲法法庭的判決雖然沒有荒謬到如同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等51人所主張,把整個立法程序全都視為違憲,但在憲法法庭判決當中,仔細看可以發現,針對此次國會改革法案當中,對於行政官員、接受提名的人做了非常多的要求,大法官認為都不違憲,包括民進黨吵得最兇的反質詢,以及要求被提名人提送資料的時候,要切結上面所寫的為真,這也沒有違憲;但問題是當這些人違反這些要求時,可予處罰,卻全部都違憲,這代表此次憲法法庭判決就是要讓國會的調查權徹底空洞化,雖然行政官員不可以反質詢,但反質詢也沒有關係,不會有任何處罰,被提名人提出資料要切結內容沒有虛偽不實,但有虛偽不實也沒關係,因為也不能處罰。

黃國昌表示,這對於台灣掌握強大行政權力的行政部門、行政官員呵護備至,對於正常民主國家所擁有的國會調查權,卻處處刁難,搞到最後,他最震驚也覺得最荒謬的是,民進黨所組成的憲法法庭,創造了一個中華民國特有的憲政價值,就是中華民國的行政官員,在國會裡面公然說謊,不可予處罰,如果可予處罰,就是違憲,「我想要請教一下,這是大家所想要的民主法治嗎?這是大家所想要的憲政原則嗎?」

黃國昌說,在憲法法庭時,他們已經提出世界各國的立法案例,從美國到日本、南韓、英國、法國、德國,「有哪一個國家的行政官員在國會裡宣示了以後,竟然可以說謊,不用負任何責任?這樣的憲法法庭判決只是再一次印證,由民進黨組成的憲法法庭真正在意的是,千萬別讓台灣的國會享有正常的調查權,也不要讓台灣的國會真正能夠追究,在國會裡面公然說謊、提出虛偽不實資料官員的責任。」

黃國昌表示,相信看到憲法法庭的判決後,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應該會非常開心,因為給所有行政官員一個免死金牌,未來大家到國會時,跟以前一樣,能混就混,能騙就騙,反正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這真的是台灣人民所想要的台灣民主憲政未來發展的模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