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貪汙及洗錢案,遭宜蘭地檢署依法起訴,今(23)日,案件辯論終結,結果將於今年底12月31日宣判。對此,檢方指出,林姿妙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求處有期徒刑20年,至於洗錢部分,求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而一審宣判結果將在12月31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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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林姿妙與女兒林羿伶,以及宜蘭縣政府團隊等,因涉及貪污、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於前年2022年8月間,遭宜蘭地檢署依法起訴,期間,林姿妙曾大聲喊冤,表示兢兢業業多年,卻遭檢方用張冠李戴的方式羅織罪證。

案件經過2年多審理,今(23)日案件辯論終結,檢方針對相關被告論罪科刑,於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求處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5年;特殊洗錢罪部分,求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併科200萬元罰金,沒收不法所得。另外,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因涉貪污治罪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求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