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艦隊分署第8海巡隊於日前,在澎湖七美海域,發現棄置漂流的油桶,經研判為巴拿馬籍JM-ARIES貨輪所為,海巡人員依法登檢該船隻,船員自承為該輪所棄置之油桶,海洋保育署於今(17)日依海洋污染防治法裁罰新台幣30萬元,並呼籲切勿以身試法,共同保護海洋環境。
海洋保育署署長陸曉筠表示,海巡署艦隊分署第8海巡隊於日前,在澎湖七美海域,發現油桶漂流,經研判為巴拿馬籍JM-ARIES貨輪所為,海巡人員乃依法登檢該船隻,船員自承在澎湖七美海域(座標:北緯23.06°、東經119.10°)棄置該批油桶,乃移由海洋保育署處理。
陸曉筠說,該案已明顯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船舶之廢(污)水、油、廢棄物或其他污染物質,除依規定得排洩於海洋者外,應留存船上、排洩於岸上收受設施,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法規規定清除、處理,乃依同法第52條規定對船東裁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陸曉筠指出,海洋保育署期望透過有效執法,以達嚇阻違法污染行為之效果,該署將持續努力提升各界對海洋污染防治的重視,呼籲切勿以身試法,共同保護海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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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曉筠說,該案已明顯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船舶之廢(污)水、油、廢棄物或其他污染物質,除依規定得排洩於海洋者外,應留存船上、排洩於岸上收受設施,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法規規定清除、處理,乃依同法第52條規定對船東裁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陸曉筠指出,海洋保育署期望透過有效執法,以達嚇阻違法污染行為之效果,該署將持續努力提升各界對海洋污染防治的重視,呼籲切勿以身試法,共同保護海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