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青年服勤同意書引發社會各界的廣泛討論,並提出了各項建議,教育部已進行檢討並作出調整,自即日起,停止使用「參加學校青年服勤(含個資提供)同意書」,也將調整修正「學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分類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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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表示,《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自民國90年11月14日頒布以來,學校依據該法實施青年服勤人員編組已超過20年。過往,以大專及高中階段學生為對象,由學校直接繕造學生名冊送地方政府備查,而為了尊重學生意願,教育部修改計畫內容為必須徵得學生或家長的同意才可納入。

因此,教育部在112年5月22日即已函頒「113年度學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分類計畫」,內容即明確規定學生參加應基於自願原則,並提供「參加學校青年服勤同意書」範本,而所填寫的資料均由學校留存備查,毋須提供給教育部。

教育部澄清,在112年即有青年服勤同意書填寫,不是近期才發放填寫,並非如外傳是因應兩岸局勢緊張、也非因為戰時狀態而調查填寫。

教育部強調,在112 年國防部預告全動法修正草案引發爭議後,教育部就邀集相關單位檢討並修正學校青年服勤範圍,因此,計畫已明確律定學校青年服勤範圍僅限於「協助地方政府進行避難引導」、「社區關懷」、「公共服務」及「行政支援」等活動,不包括軍警單位的勤務,而在學校教育階段就能完成人員教育訓練及演練,在災難發生時發揮校園安全、自救、救人功能。

教育部辦理青年服勤動員計畫,是在增強校園安全及應變能力,並在過程中重視學生參與的意願與教育意義。教育部已進行計畫內容的檢討調整,並停止使用「參加學校青年服勤(含個資提供)同意書」,未來相關計畫的執行,會研擬完整且清楚的說明,降低民眾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