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國慶日強調將加強「打詐」力道,同時透過租金補貼、打炒房落實居住正義。全向科技房產中心總監陳傑鳴接受《NOWnews》訪問指出,「事實上,近年不動產詐騙橫行,其中,租屋詐騙則是在近年租金高漲後的產物,專挑租屋弱勢下手,金額數萬至十餘萬不等,籲請總統為租屋弱勢主持公道。」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租屋詐騙常見手法,假房東、假房仲通常是透過網路租屋,使用「假美照」吸引租客,並以「優先看屋、很多要租」等理由,誘騙受害人匯款,之後假房東、假房仲就會人間蒸發;也有另一種型態詐騙,先以低租誘使受害人簽約,事後硬扣押金,再以各種理由漲租,迫使受害人接受。

▲租屋陷阱。(圖/記者陳韋帆製)
▲租屋常見四大陷阱,有假房東、不合理押租金及水電費、隱瞞凶宅資訊、房東另有所圖等。(圖/記者陳韋帆製)
常見租屋四大陷阱

全向科技房產中心總監陳傑鳴表示,租屋詐騙手法琳瑯滿目,包括假房東、不合理租押金、高額水電費等,對於租屋族現況而言,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預防勝於治療」,在未簽約之前不可繳付任何金額,看屋最好有人陪同,簽約前,務必仔細查看各類細項。

如果已經做好各種防範措施,在簽約後,房東才又提出無理要求,應立即尋求地方消保官或住宅消保會協助,如果確認責任歸屬不在自身,亦可先搬離租屋處,相關損失,後續依法提出民事求償即可。

▲春節將至,雖然銀行春節不營業,但民眾仍可善用銀行自動櫃員機(ATM)處理錢的大小事,財金公司也提醒使用ATM五大注意事項。(圖/NOWnews資料照)
▲專家提醒,租屋尚未簽約前,房東或房仲,如果要求事先匯款,幾乎就是詐騙無誤了。(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簽約前就要求先付款87%是詐騙
租屋詐騙手法,通常會透過591、臉書社團等各種網路形式,以「極美照片、相對實惠」租金吸引被害人上門,受害者上鉤後,詐騙集團就會以「後面還有人在等、先匯款者先租」等各種理由,讓受害者有再不匯款就租不到的錯覺,導致上當。

事實上,正常租屋流程,需先「看屋、議價、簽約」,押金2個月,特別要注意的是,租約應符合內政部定型化契約,其它細項可雙方皆同意情況下加註,所以根本不應該出現「未簽約就匯款的狀況」。

一旦碰上房東或房仲,在房子未看、未簽約前,就急著要求付款,至少有87%以上可能性是詐騙,千萬不要上當。

▲小孟老師分享8月下半月「12星座」的運勢,其中這位工作受肯定,感情也甜蜜。(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陳傑鳴指出,目前台灣對於詐騙刑罰過輕,導致罪犯猖獗,盼總統能重視拯救弱勢人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政府應推動修法判重刑 根絕囂張詐騙行為
陳傑鳴指出,雖然目前網路資訊發達,但租屋詐騙仍時有所聞,顯示詐騙集團釣魚方式推陳出新,政府除了耗費大量資金,透過網路警察打詐之外,也應針對詐騙行為進行修法、祭出重刑。

否則每每抓到,不是證據不足,就是資金已轉移,關個幾年,有飯吃、有地方住,出來後又可以拿著詐來的錢財繼續逍遙,等到沒錢了,又故態復萌,繼續詐騙,這點從詐騙犯的再犯率應該就可得知。

他也提醒民眾,現階段單靠警察打詐是不夠的,進行任何租屋行為,除了要防範假房東、假房仲,也應盡量多諮詢幾家大品牌仲介,簽約前,也應請中人、屋主或仲介提出相關授權資料、房屋權狀影本及身份證明等資料,並詳細看清楚各種細項,畢竟魔鬼往往藏在細節裡,才能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