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積極籌備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歷經3次諮詢委員會議後,如今將更名為「運動部」,並預計在明日行政院會通過相關法案,對此行政院政委史哲今(16)日表示,從體育部更名為運動部,雖只有2字差別卻是邁出很大的步伐,也是全體諮詢委員們的堅持,確實感到有點訝異,但也彰顯新世代對體育的看法,想要求新求變,而運動部將聚焦包括全民運動、競技運動、運動產業與運動外交,力拚明年掛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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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明日將通過成立運動部相關法案,包括修正《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組織法》、《教育部組織法》、《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另制定《運動部組織法》、《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並廢除原《體育署組織法》。

對此史哲今日向媒體表示,社會對於進行組改與成立新部會的都有很高的期待,因此籌設過程很重要,包括分工、任務與定位等,而這次運動部的籌備過程有鑒於過去的經驗,因此更加謹慎與縝密,諮詢會議就辦了3場,

而關於從體育部更名為運動部,史哲也表示,這次諮詢委員主動提出來討論,並且一致支持要更名,雖只有2字差別卻是邁出很大的步伐,也是全體諮詢委員們的堅持,坦言確實感到有點訝異,但也彰顯新世代對體育的看法,想要求新求變。

史哲也提到,運動部將聚焦全民運動、競技運動、運動產業與運動外交,底下則有國際事務司、競技運動司、產業及科技司、設施規劃司、綜合規劃司、適應運動司,另有3行政法人,包括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與國家運動訓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