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團體「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今(15)日到立法院外舉辦記者會,針對中高齡就業、增加國定假日、移工權益及勞工低薪等問題向勞動部長何佩珊就教。勞動部今天晚間則對於勞動團體議題一一回覆,強調積極面對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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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鬥總工會今日針對中高齡勞工就業權、增加國定假日、移工勞動權益及勞工低薪等4大問題,要求何佩珊可以對外說明自身態度。

勞動部晚間回應,面對勞工低薪問題,勞動部回應,勞雇工資約定,會因為產業類型及職位有所差異,「但不論如何約定,正常工時所得的工作報酬,不可低於最低工資的標準。」勞動部除了《最低工資法》外,也鼓勵企業有盈餘分享予勞工。

其次,針對中高齡勞工就業權,勞動部強調,據《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勞工非年滿65歲,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今年7月修訂《勞基法》第54條第2項,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

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已訂有「年齡歧視禁止專章」,禁止雇主因年齡因素,歧視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以保障其就業權益,如雇主違反上開規定,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公布姓名。

另外,《中高齡就業專法》也會透過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據點及銀髮人才服務中心,持續落實提供個別化就業服務;勞動部也推動「55plus壯世代就業促進措施」,提供就業獎勵、職業訓練及津貼、補助職場支持輔導,預期每年可協助6萬人就業。

第三,「增加國定假日」,勞動部回應,因應時代變遷,部分節日改為「只紀念、不放假」,強調《勞基法》確保每一位勞工都有週休二日之權利,每年約可休116日,勞工權益並無減損。至於是否增加國定假日,勞動部認為是全國一致性事務,尊重掌管全國假日的內政部及相關部會意見。

最後,針對移工勞動權益,勞動部說明,《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立法原旨係保障本國人就業權,雇主依法與工會進行大量解僱協商程序,或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申請調解時,對於涉及解僱勞工相關權利,當應依協商共識履行,並未排除移工之權益,「移工如因大量解僱事件,而有轉換雇主需求時,雇主依法應為外國人辦理轉換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