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高齡化,遺產繼承也越來越普遍,一名老嫗另一半過世,為了省下遺產稅,便主張「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省下300餘萬遺產稅,並繼承了一棟透天店面,幾年後,將房屋出售,卻驚覺須繳交高達1,100萬的土增稅,才發現當初繼承遺產時,第一步就已走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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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嫗丈夫過世,丈夫留下一棟透天店面,為了降低遺產稅,申報遺產時,老嫗主張「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大幅降低了遺產稅。取得遺產稅完稅證明後,老嫗繼承1/2產權,剩下的1/2產權則由2個小孩繼承,完成了繼承登記。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所得稅制優化惠民措施」,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部分調高至20.2萬元,另也提高伙食費免稅金額,由每人每月2400元調增為3000元。(圖/記者朱永強攝)
▲老嫗若當初繳300多萬遺產稅,同年出售,可獲免土增稅優惠,如今想轉讓,只能繳交1,100萬的土增稅。(示意圖/記者朱永強攝)
遺產稅省300多萬 土增稅卻變1,100萬
由於近年房市熱度高,老嫗與小孩子們決定出售透店套現,不料,透過地政士協助計算出售應繳稅額後,發現光是老嫗的土增稅就高達1,100萬,於是乾脆打消了念頭。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該案例發生的問題,主要就在於老嫗當初選擇「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如果當初選擇直接繳納10%遺產稅、300多萬,在繼承後的同年度出售,其實可依法「免徵土增稅」,如今為時已晚,如果想要出售轉讓,就只能繳納多的760萬。

▲家事分工總會造成夫妻爭吵,不過日前就有網友推薦三大神機器,直言能夠立馬能拯救失和婚姻。(示意圖/取自 PhotoAC )
▲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若使用在遺產上,選擇動產通常會比不動產更加適合。(示意圖/取自 PhotoAC )
「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使用有撇步
鄭文在指出,「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經常被使用在遺產節稅上,事實上,房地產的繼承,除了當下繼承的稅徵之外,取得過程與方式的不同,也會影響未來出售的稅徵,如土增稅、房地合一稅等,所以理想狀態,夫妻財產的差額請求,最好是使用在「現金、股票」等動產之上。

他說,目前遺產繼承已越來越常發生,然而,中華民國萬萬稅,建議做任何動作前,最好先諮詢專業可信任之地政士或會計師等,了解各種稅務狀態後,再行動作,避免不慎失足,作繭自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