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4所私立大學再今年大學分發入學短報招生缺額,教育部今(9)日表示,有關4校人員懲處部分,大學校長依法有綜理校務之責,經本部綜合判斷4校校長陳述意見後,因學校確實未依規定回流繁星推薦及申請入學缺額至分發入學招生管道,已然紊亂大學招生秩序及整體招生公信力,因此本部依私校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懲處初次違反規定文化大學校長王子奇、大葉大學校長方文昌各40萬元;非初次違反規定之真理大學前校長陳奇銘、佛光大學前校長何卓飛各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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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對學校懲處部分,教育部已糾正4校在案,並扣減4校114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至獎補助部分,則預計於明年5月核配114年度私校獎補助時納入扣減參據。

回顧該起事發已逾1個多月的招生回流名額不實事件,起火點在大學分發入學8月15日放榜未滿1週,文化大學就被校內教授爆料媒體,指控學校在申請入學等管道的招生缺額,並未如實提報回流至分發入學管道,亦未啟動寄存機制,後來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經過比對資料,證實的確短報招生缺額,以致回流名額不符實際情況。

而根據《私校法》第80條第一項第一款懲處,此違規後屬於行政裁罰,依規定要讓當事人(校長)陳述意見,教育部長鄭英耀日前表示,文化大學與大葉大學是初犯、情節相對比較輕微,會從寬處理;真理大學、佛光大學不是第一次短報缺額,情節相對嚴重,教育部會給予比較大的懲處,因此累犯真理大學、佛光大學校長,最高將被處150萬元罰鍰。

目前文化大學回應尚未收到教育部正式發文,佛光大學方尊重教育部決議,會持續努力辦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