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江姓女子與張姓男友赴美留學期間,因不滿擔任國小保全的父親停止資助留學費用,導致她與男友被迫提前返台,且與張男交往也未獲父親支持。2人返台後持鐵鎚前往江父工作地,將他殺害後棄屍,最高法院昨(4)日維持歷審見解,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等罪將2人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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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57歲的江父在國小擔任保全,為讓33歲大女兒出國圓夢,咬緊牙關省吃儉用,存錢送她與其34歲張姓男友赴美唸書,並協助申請學貸,後來因不堪經濟壓力負荷斷絕金援,導致江女與張男在美生活陷入困境被迫返台。

2020年11月返台後,江女與男友數度找上父母理論討錢,但被拒於門外,父母曾報警處理,江父更一度動念欲聲請保護令,以嚇阻女兒騷擾行為。江女與男友因此心生怨懟,合謀殺死江父洩憤。

2021年底,江女與張男攜犯案工具前往父親工作地理論,遭江父斥責擅闖校園要求離開,不料慘遭狠下毒手,由江女抓住父親雙臂,張男持鐵鎚連續重擊江父頭部,使其當場身亡。

2人擔心犯行曝光,先是清洗血跡後,將父親棄屍太平山區,故佈疑陣誤導警方辦案,後因江女胞妹聯繫不上父親心急報案,全案因此曝光。

一二審法院審理時,認定江女及張男逆倫弒父惡性重大,且被害人家屬多次表示無法原諒2人,江母與胞妹皆請求判處死刑,考量2人坦承犯行,且經醫院鑑定有矯治教化的可能性,故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屍體等罪判江女無期徒刑;另依殺人罪判張男無期徒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無違誤,昨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