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京華城案,認為鼎越開發公司就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涉違法圖利行為,而獲容積獎勵率20%的不法利益,屬犯罪所得應沒收,昨(4)日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扣押期間不得處分。對此,鼎越開發公司發聲明回應,本公司並非容積獎勵申請人,也非犯罪行為人,更無犯罪所得流向,將依法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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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指出,柯文哲、彭振聲、沈慶京等被告共同違法圖利行為,讓鼎越開發公司獲有建築容積奬勵率20%之不法利益,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經估算該不法利益達新台幣111億7023萬6000元。

承辦檢察官上週向法院聲請扣押鼎越公司所有坐落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土地,也就是京華城目前所在地,以保全日後追徵,並已獲法院裁定准予扣押,代表鼎越未來不可進行土地買賣、移轉。

對此,鼎越開發也在晚間發聲明,直指北檢認事用法容有未洽,該段土地由鼎越開發公司於民國108年9月25日透過國際標售向京華城公司購得,鼎越開發公司並非容積獎勵之申請人,亦非犯罪行為人,更無犯罪所得流向。

鼎越指出,依公司治理營運,檢方恣意扣押鼎越開發公司向京華城公司購得土地,已影響鼎越開發公司廣大股東權益,將於收到裁定後依法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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