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涉嫌浮報助理費,9月26日服務處及住家等地遭檢調搜索,總計帶回17人,其中服務處周姓副主任遭聲押後無保請回,另有6名被告分別以2萬、30萬元交保後傳。黃紹庭直至昨29日下午2時返台,高雄地檢署隨即將黃員拘提到案。今(30)日零時5分晚間移送高雄地檢署複訊後,依《貪汙治罪條例》將黃員聲請羈押禁見,預計今天下午召開羈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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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檢署表示,有關黃姓被告部分於今日零時5分許移送該署複訊,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有逃亡之虞及串證滅證」等情事。已經於今天零晨4時諭知聲請羈押禁見,並送交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審理。

另外,有關周姓服務處副主任因涉案情節重大遭到聲押,但地院27日召開聲押庭時認為周女罪證不足無保請回,對此檢方表示,於上周五已當庭提出抗告,並於今日提出補充理由書。

檢調人員9月26日兵分10路分別至高市議員黃紹庭住處和服務處搜索,帶回包括黃紹庭父母、服務處人員等共17人,初步調查涉及浮報金額達數百萬元,其中6名被告訊後分別以新台幣2萬至30萬元交保候傳,服務處周姓副主任則遭聲押,經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已研議提出抗告。

黃紹庭於27日上午透過國民黨高雄市議會黨團媒體群組發出聲明表示,他本人於26日上午出境,是既定個人行程,絕無所謂檢調洩密、畏罪潛逃或行蹤成謎等情事。且第一時間主動致電檢調承辦人說明,待事務處理完畢立即返國到案說明。

28日黃紹庭自錄影片澄清絕對沒有所謂檢調洩密、畏罪潛逃或行蹤成謎的狀況,下飛機後知道辦公室、住處被搜索,便主動致電檢調說明行程,強調此次出國為既定行程,事情辦完1、2天後就會回到台灣。

黃紹庭在昨天下午2時從香港搭機返台,人一落地,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便指揮調查局人員,對被告黃紹庭逕行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執行拘提。雄檢強調,將依法積極追查相關事證,以釐清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