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房貸大撒幣、銀行法72-2修法?學者曝恐怖後果:銀行倒光光!

記者陳韋帆/綜合報導

▲《Social Lab社群實驗室》透過《OpView社群口碑資料庫》追蹤最近一週內「基本工資調漲」話題的網路聲量表現。(示意圖/取自《pixabay》)
▲《Social Lab社群實驗室》透過《OpView社群口碑資料庫》追蹤最近一週內「基本工資調漲」話題的網路聲量表現。(示意圖/取自《pixabay》)
銀行房貸水位拉警報,央行祭出加重限貸令,房貸再度緊縮,僅名下無屋者首購倖免於難,就有人提出是否解放「銀行法72-2」、大撒幣?將房貸水位30%限制放寬,解決其他人房貸排隊、卡關等問題?財經學者章定煊接受《NOWnews》訪問指出,「如果放寬,一旦房市翻轉,銀行面臨倒閉時,存款人就必須共同承擔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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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房貸水位」係根據「銀行法72-2」規範上限為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總和之30%,國銀多以28%~28.5%作為警戒值。

▲網友背750萬元房貸,要繳30年,問說若手上有閒錢該提早繳清房貸還是投資股票,專家給答案。(圖/NOWnews資料照)
▲房貸水位控管,是為了避免房市翻轉時,引爆次貸風暴。(圖/NOWnews資料照)
「銀行法72-2」是為了防範次貸風暴制定
章定煊表示,當初立法初衷,是為了避免銀行放款是為了銀行放款過度集中不動產業,造成銀行系統性風險攀升,威脅金融體系,故制定30%為基準,一旦達到警戒線,房市翻轉時,銀行極有可能面臨倒閉風險,也就是所謂的「次貸風暴」。

他進一步說明,放款過度集中不動產,一是信用風險(倒帳),房市一旦翻轉,銀行只能回收房子或聲請法拍,但房市不好,法拍價格勢必相對差,甚至流拍;二是長期風險,因為銀行必須保有一定的流動資金應變突發事件,但房貸年期都是20年起跳,一旦遇到狀況,資金來不及回收,也會面臨資金周轉不靈問題。

▲購屋時哪個「嫌惡設施」最爛?房客曝最差環境。(示意圖/新北市都更處提供)
▲「銀行法72-2」30%限制,金管會早已對危老都更、公益設施、廠房投資等開後門,已無再放水空間。(示意圖/新北市都更處提供)
「銀行法72-2」早已開後門 已無空間再放水
章定煊指出,「銀行法72-2」30%水位,分子是不動產質借總額、分母是「存款加金融債券」,目前多數銀行約28%多,而央行令各行目前房貸必須以「名下無首購優先排序」,就是因為存款會繼續增加,水位就會慢慢降下。

至於要再進一步放寬或針對新建案交屋排外,恐怕空間不夠,因為目前「危老條例」法規上確定已排除在30%之外,金管會也曾用行政命令解讀,牴觸法律的方式,試圖將「都更、醫院、長照、廠房」等排外,所以本身風險就已經再度攀升。

另外,央行亦不可能以行政命令牴觸法令,要求額外給予其它狀況「特殊待遇」,在資源有限情況下,自然選擇優先放貸給「新青安族」(名下無屋者),其他房貸需求者,只能自己看著辦。

▲有分析認為,美國矽谷銀行倒閉事件,揭露了金融系統存在的問題。(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一旦立法院願意針對「銀行法72-2」、放寬30%上限,台灣存戶恐怕也得像美國一樣自行承擔倒閉風險。(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想再開後門請立院修法 但要承擔銀行倒閉風險
既然「銀行法72-2」是法律,想要放寬就只能請立法院修法,但也相對要承擔銀行倒閉風險,如美國,這一波快速升息,就出現數家區域銀行倒閉的情況,但美國的銀行採取三種等級制度,這波倒閉的多數是最底層的區域銀行,利息給的相對較高,存款人就必須自行承擔倒閉風險。

台灣的銀行,利率由中央統一調控,且多數占有公股,一旦出現問題,人民就會立刻哇哇叫,政府就要出面解決,基本上不太可能這樣玩,當然更不願讓「次貸風暴」發生,所以如果有人為了自身房貸困難,要立法院做出這樣的修法,未免也太異想天開了!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消費者,房屋買賣有一定風險,學習正確置產觀念、仔細審閱買賣合約,才能將損失風險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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