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案日前出爐,大法官宣告有條件合憲,不過卻對死刑設下重重限制。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昨在立院總質詢時嗆,大法官解釋未必能夠完全拘束立法院,更何況是憲法裁判有明顯高度爭議,立法院會提案修法,但修法結果,也不一定會跟大法官意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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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說,這次釋憲有七位大法官完全贊同、五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一位大法官反對,認為要完全廢死,這代表內容有高度爭議,這樣的憲法判決很難服眾,法務部未來要怎麼修法?法務部長鄭銘謙答詢說,會依據憲判意旨研修《刑法》、《監獄行刑法》等。

翁曉玲則追問,立法院有立法權,守護憲法、維持合憲秩序不只是大法官的責任,立法者也有相關責任,符合憲法意旨、憲政秩序、國情文化甚至實務問題,進行合理修法,若最後修了一個與大法官意見不同的法案,行政院跟法務部會依法行政嗎?

卓榮泰回應,大法官幾個條件都明列在解釋文裡面,至於如何達到這些條件,當然可以作一些修法上的討論,但還是要在社會共同標準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