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今(25)日決議,眾泰企業社在蝦皮購物網站「TGF MALL」賣場銷售行動電源,廣告刊載「額定容量約20000mAh左右」文字,但實際只有7000mAh,遠低於廣告宣稱數值,因此按《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1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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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源額定容量是影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的重要因素,眾泰企業社在蝦皮購物網站「TGF MALL」賣場銷售「升級PD快充 20000mAh大容量行動電源」主打「額定容量約20000mAh左右」,予人印象為該商品實際可輸出電容量為20000mAh。

然而,但該商品底部標示額定容量最多為7000mAh,額定容量低於廣告宣稱的數值,已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第21條第1項:「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處10萬元罰鍰。

 公平會提醒業者,為吸引消費者購買商品所製作的廣告,應注意商品品質與廣告宣稱相符,避免用錯誤的廣告資訊來誤導消費者,以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