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日前針對死刑存廢做出釋憲判決,針對故意殺人罪判死部分合憲,但若被告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得執行死刑。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22)日認為,這恐成脫罪的保護傘,精神疾病專業認定一定要合乎標準,否則外界會有所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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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日前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故意殺人罪案件,檢警偵辦時沒有辯護人辯護、第三審審判時沒有強制辯護及言詞辯論、各級法院合議庭沒有一致決,被告行為時、審理時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均不得科處死刑;被告受死刑諭知後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不得執行死刑。相關法規須修法。

對此,洪孟楷認為,大法官針對死刑合憲與否問題,引發國人持續討論,這代表大家對於這樣的解釋很難接受。尤其所謂精神疾病,過去到現在他一直強調,精神疾病當然應排除在外,但是是否能認定精神疾病?以及罪大惡極者,是否會故意利用精神疾病,當作是脫罪的保護傘?令大家有所質疑。

「(精神疾病)專業認定,一定是要非常合乎標準」,洪孟楷認為,如果大法官說明沒有考慮到現實層面,以及相關配套措施沒有做好的話,難免會讓外界有所疑慮。

至於是否要提高大法官判決門檻?洪孟楷則說,這是可以討論的重點,尤其大法官現在說,死刑必須要所有法官都一致判定,形成「一票否決制」,而大法官的判定卻只需過半數,就可以達成某一共識,這樣的標準也是標準不一。

洪孟楷說,在這樣標準不一的情況下,是不是應該要更嚴謹的態度,國民黨團已經由委員提出修法方向,也希望能夠具體落實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裡討論,民進黨團也不需要用這種杯葛態度去看待修法提案,最重要的還是要回歸理性層面、專業討論,讓所有司法的議題都可以公平公開公正的討論之下,尋求一個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