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併購案在中信金退出搶親後,市場關注焦點也轉向台新金與新光金的「新新併」能否成功?而且第一關就是10月9日的新光金股東會,得獲得股東支持通過才行。不過,在「新新併」還未有結果之前,新光金控旗下新光銀行工會近日已正式成立,並召開了首次會員大會。新光銀工會並強調「無特定立場」,但後續將就金控合併的員工權益事項,表達工會主張,並主動要求與資方協商「員工安置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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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銀行工會表示,先前資方所稱合併之後「全員留用」、「3年工作權保障」的承諾空泛且不具體,因此,工會成立首要之務,將要求資方應就日後留任員工的勞動條件及福利事項,以及不留任員工的優惠離退方案,包括申請程序、辦理時程、給付條件等,依照金管會之政策要求,事先與工會協商完成員工安置計畫;工會呼籲所有新光銀行員工加入工會,同時主張此項員工安置計畫只限於工會會員才能適用。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也指出,目前勞動基準法第20條及企業併購法第17條大致上都規定公司合併時,新雇主未必要留用消滅公司的全數勞工;而受到留用的勞工,通常也因勞動條件變更或企業文化不同而無意留任,因而時見集體勞資爭議。經過全金聯多年倡議,經由勞資協商「員工安置計畫」以保障員工權益,已獲金管會政策定調,凡金融合併案件申請,業者須與工會或勞資會議(無工會者)協商簽訂員工安置計畫,並列為合併申請必要文件送審,以維持金融秩序穩定。

新光銀行員工在9月19日成立工會之後,也依工會法規定,向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請領工會登記證書,並主動要求與資方協商員工安置計畫,以保障新光銀行員工勞動權益。對於新光金合併案,新光銀行工會強調,「並無特定立場」,惟主張只要是願意重視及照顧員工權益的買家,工會就支持誰。

因此,新光銀行工會將參考先前3件金融併購案的員工安置計畫內容,包括元大金控合併大眾銀行、富邦金控併購日盛金控、花旗銀行讓售消金業務予星展銀行,還有蒐集廣大會員意見後,提出勞方版本的員工安置計畫,包括日後留任員工「同工同酬」原則,以及優惠離退條件等,必要時將透過全金聯及主管機關協助勞資雙方順利談成。

經查,新光金旗下有銀行、人壽、證券等數家子公司,目前除了剛成立的新光銀行工會,另有新光人壽企業工會、高雄市新光人壽高雄市分公司工會2家壽險工會,其餘子公司尚無工會。全金聯也呼籲,資方應就員工安置計畫主動與上述工會及其他子公司勞資會議進行協商,且將於10月中旬與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年度座談時,說明該案亦是企業重視ESG相關利害關係議題,員工福祉更被視為企業永續經營的關鍵,請金管會督促此合併案應提出經勞資協商的員工安置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