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案「有條件合憲」 王婉諭:肯定大法官判決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死刑釋憲案「有條件合憲」,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肯定大法官判決。(圖/時代力量提供)
▲死刑釋憲案「有條件合憲」,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肯定大法官判決。(圖/時代力量提供)
「最老死囚」王信福為首的37名死囚,以死刑違反《憲法》生存權、平等權與比例原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憲法法庭4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今(20)日下午3時憲法法庭宣判死刑合憲、唯一死刑違憲。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肯定大法官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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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今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

王婉諭表示,對於大法官判決予以尊重,也肯定大法官謹慎、詳細的判決,能夠讓台灣對生命權的保障具體向前推進一步。

王婉諭說,一個不能需要仰賴死刑就可以安居樂業的社會、國家是非常值得期待,但是現階段國家非常有責任讓人民感到安,需要的不會是懲罰而已,更重要的是社會安全網的建置,希望接住家庭功能有問題的孩子、心理健康支持、社工系統強化、貧窮弱勢者的輔助等方方面面推進。

王婉諭說,《精神衛生法》通過之後許多配套需要往前推進,到現在進度非常緩慢,尤其是這次死刑釋憲之後,國家都無法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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