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37名死囚提出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日作出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需限縮範圍。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對於此結果表達最大的遺憾。憲法法庭透過空洞的「犯罪情節屬於最嚴重」,加上「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達到「實質廢死」目的,與絕大多數台灣人民感受有相當大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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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秀說,實務中,對被告人權已經有非常完整保障。憲法法庭判決看似進一步保障被告人權,實際上,卻是再次深化死刑存廢議題的社會對立。

李彥秀說,此次憲法法庭的結果,代表我國將邁入「實質廢死」時代。37名死囚都可以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如果依照此次釋憲結果,極有可能改判無期徒刑,依現行規定25年便可申請假釋(現在卅七名死囚已經有兩人定讞近24年,四人定讞近19年,三人定讞近18年)。

李彥秀批,憲法法庭博得名聲與歷史定位後,只是不負責任的將問題丟回普通法院與立法院。不僅讓法官繼續受到恐龍法官的嘲諷,更讓司法與人民的距離越來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