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弊案!柯文哲「先給建照才簽約」? 鼎越澄清:日期是誤植

記者徐銘穗/綜合報導

▲總銷千億元的ESG頂級商辦「京華廣場」,號稱是商辦版陶朱隱園,19樓高玻璃帷幕建築層層種樹,預計2026年完工。(圖/鼎越開發提供)
▲總銷千億元的ESG頂級商辦「京華廣場」,號稱是商辦版陶朱隱園,19樓高玻璃帷幕建築層層種樹,預計2026年完工。(圖/鼎越開發提供)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弊案被羈押禁見!今(18)爆出,柯文哲市府當時對京華城案「先給建照才簽協議書」,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批評,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對此,當事的鼎越開發稍早發出聲明澄清,公開相關簽約時程,強調「先給建照才簽協議書」與事實不符,且有誤導檢方偵查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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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報導,柯市府代表人為柯文哲,在2022年11月6日與鼎越公司簽訂「修訂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協議書,然而柯市府卻在2022年10月18日核發京華城建照,質疑先給建照再簽約。

對此,鼎越開發今(18)發聲明澄清,強調市府在2021年11年1日公告細部計畫後,鼎越依據細部計畫要求,須與台北市政府共同協議擬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協議書,雙方多次開會研商,鼎越在同年8月間提出修正後之協議書草案給北市府,契約尚未押日期,待北市府會辦各局處複審討論無異議後,雙方才完成協議與用印,再由北市府填具日期。

▲鼎越提供北市府2022年10月6日府都規字第1113058838號函,佐證雙方協議書生效日期為2022年10月6日。(圖/鼎越開發提供)
▲鼎越提供北市府2022年10月6日府都規字第1113058838號函,佐證雙方協議書生效日期為2022年10月6日。(圖/鼎越開發提供)
鼎越說明,隨後市府在2022年10月6日發文給鼎越,說明協議書經雙方用印完竣,「並以發文日期為協議內容生效日期」,要求鼎越依照協議書規範執行。鼎越強調,雙方協議書生效日期為2022年10月6日,之後北市府才在同年10月18日核發建照。

鼎越指出,台北地檢署在今年8月28日指揮廉政署搜索威京總部集團各公司,該協議書已被檢廉搜索帶走,目前留置於北檢偵查團隊。關於簡舒培質疑該協議書封面及最後一頁標示為「2022年11月6日」,北市府已說明是日期誤植,強調鼎越公司從未有「先給建照才簽約」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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