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政府為實現「2050淨零建築」,擬修法強制部分新建物須搭設「太陽能板」,而近期以全國各類型公有建築帶頭做起,國家公園公有建物亦納入增設,被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質疑「種電」,內政部今(15)日特別發文強調,「非種電,是為民眾提供乾淨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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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馬文君日前透過臉書指出,內政部規劃在國家公園地區大幅架設太陽能光電板,在國家公園種電不只影響周遭溫度及生態,是否符合成本效益更啟人疑竇,兩相對照之下,只許國家破壞生態大肆種電,卻嚴格限制民用土地的規劃發展,大開「土地種姓」制度,非常不公平。

▲太陽能板,停車場,太陽能,台中。(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
▲內政部表示,為邁向建物淨零碳排,公有建物領頭架設太陽能光電板,國家公園亦如是,強調非種電且不會破壞生態。(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
內政部表示,為達成「淨零建築」目標、提高建築能效,全國公有建築帶頭做起,國家公園管理處的辦公室及遊客中心也屬公有建築,必須配合淨零排放政策,提高建築能效,並於建築物導入自用型再生能源以減少碳排,與「種電」無關。

盤點各國家公園管理處112年用電量,換算為碳排放量約為3,939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中又以「金門國家公園685噸、玉山國家公園444噸、墾丁國家公園425噸」排放量最高。

為符合建築能效相關規範,國家公園優先檢討汰換能源效率不佳空調設備,並設定合理室溫,不足之處,再進一步運用再生能源降低碳排,規劃於遊客中心或相關廳舍屋頂、停車場等架設太陽能光電板,為園區提供自用之乾淨能源。

內政部強調,國家公園設置太陽能光電板時,已考量各國家公園獨特的生態環境與自然景觀,採因地制宜的方式進行專業設計與規劃,在不影響生態保育與觀光資源的前提下,加速淨零轉型,而外界所稱國家公園大規模「種電」,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