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2)日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第12條修正草案,將延長現股當日沖銷交易證券交易稅稅率1.5‰3年,至到2027年底,對此院長卓榮泰裁示指出,現股當沖交易證券交易稅降稅措施自2017年實施至今,股巿成交量增加、流動性提升,發揮活絡交易的造市功能。為維持交易動能及促進證券市場穩定發展,有必要延長當沖降稅措施。
財政部說明,據金管會研析,當沖降稅措施自2017年4月28日實施以來成效符合預期目標,且該措施可降低投資人交易成本,維持證券市場流動性,並帶動整體資本市場活絡。為促進證券市場持續發展及降低證券市場不確定性,同意當沖降稅措施延長適用期限。
財政部指出,但考量證券市場易受國際政治及經濟情勢變動影響,宜維持機動調整彈性,實施期限不宜過長,並與金管會協商後達成共識,當沖降稅措施賡續延長3年至2027年12月31日,以適時檢討實施效果,滾動調整;另刪除證券交易稅繳款書送達規定,回歸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
財政部表示,該部將會同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上開修正法案,期於本年底前完成修法。
而對於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建議延長5年,為何本次僅延長3年?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說明,跟金管會討論後,認為過去延長的時間最長為3年,較恰當也可觀察國際政治或經濟情勢發展的適當時機,決議延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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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指出,但考量證券市場易受國際政治及經濟情勢變動影響,宜維持機動調整彈性,實施期限不宜過長,並與金管會協商後達成共識,當沖降稅措施賡續延長3年至2027年12月31日,以適時檢討實施效果,滾動調整;另刪除證券交易稅繳款書送達規定,回歸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
財政部表示,該部將會同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上開修正法案,期於本年底前完成修法。
而對於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建議延長5年,為何本次僅延長3年?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說明,跟金管會討論後,認為過去延長的時間最長為3年,較恰當也可觀察國際政治或經濟情勢發展的適當時機,決議延長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