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汽機車申請停駛須攜帶號牌、行照到監理所臨櫃辦理,為了更便利民眾,公路局今(10)日宣布,即日起在監理服務網推出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開放繳註吊銷或吊扣牌照車輛線上申請報廢,讓民眾輕鬆申請,省去往返監理所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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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表示,每年自然人車主辦理機車及自用小行車停駛數量約16萬件,現行民眾辦理車輛停駛登記,須將號牌、行照攜帶到監理所站臨櫃辦理。為了讓辦理車輛停駛更便利,自9躍起推出「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只要在線上申辦初期提供自然人車主申辦機車、自用小行車停駛,只要登入監理服務網會員,就可以在線上提出申請。

公路局表示,線上提出停駛申請後,須同時繳清汽燃費、交通違規罰鍰,並在10日內將號牌、行照郵寄到監理所(站)即可完成登記。系統也會在完成登記的同時,寄發停駛證明供車主留存。若車輛後續有使用道路的需求,應先到監理所(站)辦理復駛。法人車主後續則是持續規劃辦理中。

公路局表示,若有車體回收及車籍報廢需求,可以透過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的「廢車回收一站通」提出申請,一次完成車體回收與車籍報廢,施行至今已有約32萬輛車申請。

公路局提醒,民眾線上申請停駛或報廢,須10日內將號牌及行照寄到監理所(站),逾期以退件處理,須再次在線上申請及寄送號牌、行照才可完成登記。此外,完成停駛或報廢登記的車輛,不得行駛在道路或於道路停車,若違規上路最高可處以新台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且當場移置保管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