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併購案陷入「三角戀」,台新金與新光金董事會通過換股合併,並將於10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不過,中信金也向金管遞件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股票,也讓新光金併購案充滿不確定性,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更明(9)日新光金股東臨時會停止過戶日前夕,發出3大聲明,質疑以「委託書」少數股權入主新光金董事會,沒有代表性可以決定新光金合併的對象,並再次強調「可以當第1名、為什麼要當第4名金控」,呼籲新光金股東親自出席會議並且否決新新金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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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翰今日在「新光金自救會」臉書粉專貼出自己的完整聲明內容,而且一開始強調「要當第一就不能輸在起跑點!」就在9月9日新光金股票停止過戶登記之後,千萬不要再把委託書交給準備把大家賤價出售給台新金的人:新光金控「委託書董事會」。自己的公司自己救、自己的財產自己顧。

林伯翰更誠摯拜託大家、各位先進股東、內外資股東、員工股東、所有小股東朋友們,10月9日的股東臨時會最好能夠親自出席「否決」與台新金合併的董事會提案!如果真的不能出席的話?就麻煩大家多多幫忙把「出席委託書」交給他或是他的團隊,他及他團隊一定會出席股東臨時會否決與台新金合併的議案,捍衛新光金控的價值及所有股東的權益、員工的工作權。

對於為何要把「出席委託書」交給他及他的團隊,林伯翰也提出3點說明,1、以「委託書」少數股權入主新光金董事會,沒有代表性可以決定新光金合併的對象;2、可以當第1名,為什麼要當第4名金控;3、這次2024年10月9日召開的股東臨時會不同於去年2023年6月9日的股東大會。

林伯翰指出,因為目前的新光金控董事會充滿了台新金的代理人、加上忘記自己是雙方的關係人竟然無視獨立董事許永明教授的建議應該在8月22日董事會中評估中信金的提案!反而用表決方式通過與台新金合併的決議案。完全沒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此外,無論從「效率經濟」,合併後每年的獲利,或是「規模經濟」,合併後的市場規模來看!都應該選擇中信金才對。林伯翰認為,雖然雙方提出來的條件都是用換股方式合併的方式來進行,但是中信金的提出的條件搭配現金支付、條件更好!而且不只是考量當下的條件並且考量未來真的能夠穩定配息並且協助新光金之下中信金是最好的對象!更何況規模上也遠超過台新金。

林伯翰還提到,對所有股東來說是決定公司的未來及自己的財產的重要股東臨時會,不要再用「委託書」委託會把我們賤價出售的董事會!而是「親自出席會議並且否決」與台新金控合併的議案!如此才能避免出賣自己還替別人數錢?讓新光金控公司重新評估合併對象及相關問題。如此才是符合全體股東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