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時,你是恨不得把心、甚至身家全掏給對方的那個人嗎?一名深謀遠慮的爸爸10年前買房並登記在兒子名下,不僅出頭期款,甚至連房貸也全包了,想讓兒子0成本當包租公。未料,兒子談戀愛就暈船,和女友私訂婚約,把房子送給對方,但最後婚沒結成分手,房子變別人的。爸爸急向律師求救,律師嘆幸好沒結婚,還有機會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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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遺產繼承的律師蘇家宏日前分享,哀傷爸爸來求救,表示他為了讓兒子人生過得更美好順遂,動用自己的養老金幫兒子買房,還繳了10年房貸,一毛錢都沒讓兒子負擔。沒想到10年後,兒子跟女友私訂婚約,就將房子贈與給女友,最後婚沒結成,兩人最終分手,大嘆「10多年來辛苦繳房貸買的房子,就這樣變成外人的了」。

房子送女友還要得回嗎?律師:1條件有機會討回

遇上這種事情該怎麼辦?蘇家宏直言:「幸好兒子沒有跟女友結婚!」他指出,兒子和女友以約定未來要結婚的前提,送房子給女友,因為兩人最終婚沒結成,兒子可以向女友請求返還贈與物,也就是那間充滿爸爸愛的房子,如果女友不還就提告。

▲(圖/Pixabay)
▲兒子以結婚為前提送房子給女友,律師指,兩人婚沒結成,就能要求女友返還房子。(示意圖/取自Pixabay)
蘇家宏說,反之,如果兒子已經跟女友結婚,婚後才離婚,就沒有辦法請求返還。不過,蘇家宏也建議,相較於爸爸把房子直接登記在兒子名下,爸媽們其實有更好的方法,可以更有保障的處理房子,同時保有給兒子美好人生的初心。他建議有以下2做法。

1. 以太太名義買房並登記在太太名下,撰寫遺囑,在人生畢業後讓兒子繼承。

2. 買房時登記在兒子名下,但房子買進來後,「自益信託」給媽媽,寫好信託合約並設定信託監察人,房子在信託期間就無法移轉給別人了。

蘇家宏表示,爸媽為兒女著想是天性,但孩子不一定會完全照著我們的意思做,結果,原本要給兒女保障的財產,反而送給別人,爸媽如果懂得運用法律,就更能保障你對兒女的愛不被糟蹋。

什麼是「自益信託」?

在信託關係裡,若委託人將財產交付信託,並指定自己為信託受益人,也就是說委託人與受益人是同一個人,稱為「自益信託」,不需要繳納贈與稅。若委託人將財產交付信託,指定受益人非委託人自己,稱為「他益信託」,必須依贈與稅法之規定辦理申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