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圖利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2日凌晨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於3提抗告,高院4日裁定撤銷原裁定,全案發回北院更裁,今(5)日上午9時30分再招開羈押庭,各界關注柯文哲是否會被羈押,律師黃奕雄表示,從高院發回裁定的內容可以看出一二。
黃奕雄表示,從高等法院裁定發回的內容可以看出高院法官對於柯文哲「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疑慮;且高院認為,原裁定對於檢方提出的所有證據沒有做完整的綜合考量。
黃奕雄說,高院裁定發回背後的意思可能是,就檢察官所提的卷證資料,已經有部分內容,或是透過勾稽現有卷證資料,得以推論出柯文哲對於京華城案有所了解,甚至還對於柯文哲處理此案的過程有所懷疑,但北院似乎對這些事證沒有做綜合評價,就說證據不足,太過簡略。
黃奕雄說,如果最後羈押庭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加上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重罪」(5年以上有期徒刑),就可以裁定羈押,但是最後是否同意羈押或同意拒保仍要看法官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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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奕雄說,高院裁定發回背後的意思可能是,就檢察官所提的卷證資料,已經有部分內容,或是透過勾稽現有卷證資料,得以推論出柯文哲對於京華城案有所了解,甚至還對於柯文哲處理此案的過程有所懷疑,但北院似乎對這些事證沒有做綜合評價,就說證據不足,太過簡略。
黃奕雄說,如果最後羈押庭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加上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重罪」(5年以上有期徒刑),就可以裁定羈押,但是最後是否同意羈押或同意拒保仍要看法官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