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錯誤認知!中信金4點聲明 全體股東合意比董事會合意重要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中信金控今(3)日晚間發出4點聲明,提到新光金對中信金公開收購的相關認告有誤解,中信金控所主張的合意,是以公開收購新光金控達51%持股,追求全體股東的合意,遠比雙方董事會的合意還來得重要。(圖/中信金提供)
▲中信金控今(3)日晚間發出4點聲明,提到新光金對中信金公開收購的相關認告有誤解,中信金控所主張的合意,是以公開收購新光金控達51%持股,追求全體股東的合意,遠比雙方董事會的合意還來得重要。(圖/中信金提供)
新光金併購案出現「雙龍搶珠」,中信金及台新都想併購新光金,卻也引發不少爭議及質疑。在中信金上周發出9大聲明後,新光金今(3)日在法說會也提出6大聲明回應,包括質疑中信金宣稱與前新光金董事長吳東進是合意併購,也將禮遇吳東進家族。對此,中信金晚間也發出4點聲明,強調新光金董事會對中信金公開收購案有錯誤認知,中信金所主張的合意,是以公開收購新光金控達51%持股,追求全體股東的合意,提供新光金股東最佳方案,不是植基於個別董事會的個別情感與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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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表示,該公司所主張的合意,是以公開收購新光金控達51%持股,追求全體股東的合意,遠比雙方董事會的合意還來得重要。中信金提供新光金控全體股東最佳方案,而不是植基於個別董事會的個別情感與考量因素,而不考慮全體股東權益的併購方案。

對於外界指稱中信金突襲,完全不符合事實。中信金表示,目前為止沒有買進任何1張新光金控股票、也沒有直間接派任任何1席董事,直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公開收購後,才會進場買股票,何來突襲之說。主管機關已公開表達,中信金針對新光金控的公開收購申請案,符合相關法規,目前主管機關正在依照程序審核中。

中信金說,新光金董事會雖與台新金董事會簽訂換股合約,惟仍待新光金控股東會通過,並且必須獲得主管機關核准,全案尚未生效。以上市公司董事會的忠實義務來說,在此期間若有更好的併購方案出現,新光金董事會有義務進行評估並向股東報告,以克盡上市公司董事職責。

中信金表示,公開收購案一旦獲得主管機關核准,中信金將會將此公開收購案送抵新光金控董事會評估,也期待新光金控董事會本於忠實義務職責,審慎評估此案。實務上,絕無合意併購優先一事。

中信金最後更強調,為了追求併購的和諧,在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將禮遇並平等對待所有新光金控客戶、員工及股東,不應排除任何人,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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