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二分局永興所在8月底巡經北區一中商圈時,發現有1輛廂型車內坐滿人,警方前往盤查,發現車內有5名外籍移工,警員上前駕駛忙開走,經盤查,全車眼神閃爍部會國語,警方聯絡支援警力到場後,確認車內5名移工都是來自泰國,已非法居留台灣1至3月,全案警方偵訊後依違反入出國移民法等罪,移送移民署台中專勤隊遣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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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警分局永興所巡佐彭聖傑、警員唐瑋駿在8月31日巡邏,行經北區中清路、太原路口時,發現1輛廂型車塞滿人,駕駛發現警員在旁,刻意閃避與警員眼神交會,還忙著要將車開走,警方打開車門欲盤查,發現車內有5名外籍人士,五人不發一語,原來都不會說國語。


廂型車駕駛向警方解釋,只是人力派遣公司員工,僅負責接送該批移工上下班,是否失聯移工他不清楚。警方見移工人數眾多,趕緊聯絡支援警力到場,經後續盤查,車內5名移工都是來自泰國,已非法居留台灣1至3個月,全案警詢後依違反入出國移民法等罪,移送移民署台中專勤隊查處。


第二警分局長周俊銘呼籲,民眾聘用逃逸移工,或未經勞動部許可,聘用非本人合法引進的移工,一經查獲確認違法,依《就業服務法》可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5年內再犯涉刑事責任,最重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