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京華城容積弊案延燒,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涉嫌圖利,台北地檢署30日發動搜索,並約談柯文哲,他先是在廉政署歷經約12小時偵訊後,今日凌晨0時移送北檢複訊,但他卻拒絕夜間偵訊,試圖起身離開偵查庭,結果遭檢察官當庭逮捕,原因在於其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之虞,當晚已安置拘留室過夜,其律師已向北院聲請提審,認為檢察官疲勞偵訊逮捕違法。
針對柯文哲律師聲請提審一事,北檢表示,柯文哲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當下曉諭可先行休息,後繼續接受訊問,卻遭對方拒絕,經審酌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共犯之虞,若未完成訊問程序就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
因此,檢方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規定,當庭諭知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質疑,柯文哲並非因犯嫌重大被逮捕,而是檢方想疲勞偵訊,逮捕程序有瑕疵,已向北院聲請提審,目前程序正在進行中。
根據提審法第九條規定,法院審查逮捕、拘禁之合法性後,認為逮捕、拘禁機關不應逮捕、拘禁者,即裁定釋放;認為予逮捕、拘禁者,以裁定駁回之,並將被逮捕、拘禁之人解返原解送機關。換句話說,法官若裁定檢方不應逮捕拘禁,柯文哲就會當庭釋放;反之逮捕合法,檢方下一步恐怕會直接聲押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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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檢方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規定,當庭諭知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質疑,柯文哲並非因犯嫌重大被逮捕,而是檢方想疲勞偵訊,逮捕程序有瑕疵,已向北院聲請提審,目前程序正在進行中。
根據提審法第九條規定,法院審查逮捕、拘禁之合法性後,認為逮捕、拘禁機關不應逮捕、拘禁者,即裁定釋放;認為予逮捕、拘禁者,以裁定駁回之,並將被逮捕、拘禁之人解返原解送機關。換句話說,法官若裁定檢方不應逮捕拘禁,柯文哲就會當庭釋放;反之逮捕合法,檢方下一步恐怕會直接聲押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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