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持續針對市售豬肉製品產地進行調查,共計600件含豬肉成分或豬其他可食部位的相關食品,有6.5% (39件)商品或店家未依規定對豬肉產地進行標示,而美豬僅找到2件,且其中1件產品也不是在臺灣生產製造,消基會直言「與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豬肉儀表板所公布的美國豬肉進口數量,有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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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指出,2023年6月曾發布關於市售289件豬肉製品產地的調查,時隔1年,消基會於今年6、7月間再次展開調查,由志工於北部、中部及南部的市場攤販(62件)、便利超商(20件)、超市(224件)、量販店(139件)及餐飲業(155件)共計600件含豬肉成分或豬其他可食部位的相關食品,調查結果顯示有6.5% (39件)商品或店家未依規定對豬肉產地進行標示。

▲消基會針對市售豬肉製品調查。(圖/消基會)
▲消基會針對市售豬肉製品調查。(圖/消基會)
根據調查,600件樣本,豬肉來源涵蓋單一產地或複數產地。產品豬肉產地來源包含:臺灣520件(86.7%);西班牙62件(10.3%);加拿大49件(8.2%);丹麥29件(4.8%);荷蘭22件(3.7%);法國16件(2.7%);巴拉圭7件(1.2%);奧地利6件(1%);澳洲、中國、捷克、英國各有3件(各佔0.5%);美國、日本、義大利各有2件(各佔0.3%);瑞典、德國各1件(各佔0.2%);未依規定標示共39件(6.5%)。

但消基會表示,從食藥署的豬肉儀表版可以看到,112年及113年連續2年並未有從義大利進口豬肉的紀錄,113年並未有從瑞典進口豬肉的紀錄,但在本次調查中松也日式涮涮鍋及台北101 B1地下街一風堂的豬肉使用來源卻標示義大利,而由饗城股份有限公司製造的加熱食品美味堂菱角極品佛跳牆豬肉使用來源卻標示瑞典。

消基會提醒,若店家沒有繼續使用上述產地之豬肉,應該要主動更新資訊;若店家的確還有在使用,依紀錄所示,義大利產豬肉最近的進口年份是111年,瑞典產豬肉最近的進口年份是112年,店家應該要注意其保存期限及保存方式是否有符合規範。

另113年至7月26日止,自美國進口的豬肉及豬其他可食部位(如豬腳、大腸頭、肝腱、嘴邊肉、豬頭皮、豬腸衣等)共計5,213.46噸,在進口量排名第3位。但透過本次調查,僅有打爆豬韓式燒肉吃到飽1家餐飲業表示有使用美豬,而另一項標示美豬產品者則是進口的韓國製Lotte午餐肉。

▲標示美豬產品者進口的韓國製Lotte午餐肉。(圖/消基會)
▲標示美豬產品者進口的韓國製Lotte午餐肉。(圖/消基會)
因此,消基會再次提出眾多消費者心中同樣的困惑,進口的美國產豬肉到底去了哪裡?被誰食用了?對於消費者而言,想知道自己吃的豬肉是否經過「洗產地」,只能被動等待政府主管機關公布違規名單,消費者「知」的權利並未獲得重視和保障。

消基會呼籲,政府機關應開放進口豬肉流向資訊,並提供消費者自主查詢的管道,以回應消費者知的權利。

同時依據食安法,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原產地;以及中央主管機關得對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就其供應之特定食品,要求以中文標示原產地,如業者未標示者,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

消基會也再次呼籲,應加強查核產地標示的正確性,相關屠宰證明應該要更重視時效的查驗,並提供消費者主動查詢進口豬肉流向的管道,以建立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