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與台新金的「新新併」爭議續燒,新光金創始3大股東家族之一的大台北寬頻董座林伯翰向台北地檢署告新勝、新光實業董事長彭雪芬及新光金控魏寶生等4名現任董事涉及特別背信罪。對此,新勝和新光實業今(28)日發布共同聲明,強調去年新光金控股東會議案的委託書徵求程序及財務會計遵循,都經過各該董事會及股東會合法決議通過,更直指林伯翰竟為一己之私,不思新光股東權益保障的永續經營,將對林伯翰先生明知為不實的事項,而濫用訴訟的行為,提起必要的法律追究,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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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勝和新光實業在共同聲明中指出,公司為維護投資權益,就2023年新光金股東會議案所為的委託書徵求,均依法令規定進行;而相關徵求程序及財務會計遵循,也是經各該董事會及股東會的合法決議通過,林伯翰對此知之甚詳,並曾依法委派參與公司的決議,然竟惡意不實指控,趁機藉端滋事,大肆混淆視聽。
 
兩家公司共同聲明還提到,新光金經營團隊在去年6月全面改組後,經營績效不僅大幅提昇、甚且使新光金市值增加數百億元,全體股東大幅受惠;相較前任林伯翰先生擔任新光金控董事期間,新光金經營不善、股價長期低迷不振,更可明辨林伯翰刻意顛倒是非、倒果為因,並企圖假藉司法濫訟以掩飾其一己之私。 

聲明中更強調,公司所支持的新經營團隊成員,均兢兢業業執行新光金控董事職務,實不容遭抹黑攻訐、甚至濫訴誣陷。林伯翰此舉僅是為阻撓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合併之私心,企圖對雙方即將舉行的股東臨時會造成不當干擾。相較於新光金開大門、走大路,經過嚴謹評估程序及審慎合法的決議,將合意併購案提請股東會,以期全體股東得理性討論及抉擇,足證林伯翰先的不實攻訐,顯為企圖干擾金融秩序,並影響全體股東權利的合法行使。
 
兩家公司共同聲明也直指, 林伯翰先竟為一己之私,罔顧新光經營團隊前揭審慎所為的法定決議及所遵行的合法程序,惡意誣指,實有負新光創業先人的殷殷期盼。兩相對照以觀,林先生顯不思新光股東權益保障的永續經營、枉顧新光文化的歷史傳承,徒令親痛仇快,殊不可取,公司將對林伯翰刻意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濫用訴訟的行為,提起必要的法律追究,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