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華亞科土地開發案涉貪,7月11日遭收押禁見,桃園地院27日晚間開庭審理是否續押,並於今(28)日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而檢方在偵辦期間,在鄭文燦暗櫃搜出678萬餘元,將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對此,資深媒體人陳揮文直言,對於桃檢記者會不開放記者提問,「鄭文燦放了600多萬在家裡是犯法嗎?你在怕什麼?請問這個主任檢察官為什麼怕記者提問?」
陳揮文27日在廣播節目《飛碟晚餐 陳揮文時間》中表示,鄭文燦此案為多年前舊案,當時為何沒積極處理?法院甚至多次不同意開搜索票。對於檢方查辦鄭文燦並起訴,他認為漏洞甚多、對「品質」不以為然,並認為此案等到現在才出手,根本是討好上意,形同為政治服務,相關過程也顯得很刻意、粗糙。他痛批,檢方辦鄭文燦案前後態度不一,如何讓人相信檢調、司法是中立的?
針對檢方提及發現藏在鄭文燦住處的678萬現金,陳揮文直言,「我想請問檢察官你要證明什麼?你要證明鄭文燦在家裡藏了六百多萬,那這678萬是贓款嗎?還是洗錢?還是不法所得?你要證明什麼?」難道鄭文燦放600多萬在家裡犯法嗎?陳揮文質疑,「我想請問檢察官,任何一個民眾在家裡、臥室、辦公室放多少錢才不犯法?」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針對檢方提及發現藏在鄭文燦住處的678萬現金,陳揮文直言,「我想請問檢察官你要證明什麼?你要證明鄭文燦在家裡藏了六百多萬,那這678萬是贓款嗎?還是洗錢?還是不法所得?你要證明什麼?」難道鄭文燦放600多萬在家裡犯法嗎?陳揮文質疑,「我想請問檢察官,任何一個民眾在家裡、臥室、辦公室放多少錢才不犯法?」
更多「鄭文燦涉貪收押禁見」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