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從1細節證明鄭文燦動過500萬 黃揚明見新聞稿驚呼:精彩

記者王德蓉/綜合報導

▲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華亞科土地開發案涉貪,7月11日遭收押禁見,桃檢今裁定28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圖/攝影中心)
▲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華亞科土地開發案涉貪,7月11日遭收押禁見,桃檢今裁定28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圖/攝影中心)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華亞科土地開發案涉貪,7月11日遭收押禁見,桃園地檢署27日下午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等11人,檢調也痛斥鄭文燦對於犯行矢口否認,辯稱是遭他人誣陷,對鄭文燦具體求處重刑12年。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揚明指出,鄭文燦交回的500萬以及600萬的政治獻金,都是用橡皮筋綁的,檢方從此細節證明鄭文燦非無辜,相當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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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揚明27日在節目《大新聞大爆卦》表示,「他們當初就問得很清楚:你這個錢是怎麼包裝的?」因為銀行封紮現金,一定會用紙條,將現金每10萬元綑在一起,500萬進去的時候,是這樣包的。若鄭文燦要說自己都不知情,現金都放在那邊,照理說是原封不動交回,應該連「包裝」都不會改變;可檢察官在新聞稿中就提到,後來繳回的500萬以及600萬的政治獻金,當事用橡皮筋綁的。

黃揚明說,原本銀行一綑一綑的現金,鄭文燦繳回的卻是用橡皮筋綁的,「那就不一樣了啊!好,那那個500萬跑到哪裡去了?」代表那個500萬鄭文燦有動過,「你不是拿原封不動的500萬還回去,你是另外拿了500萬還他,還有那個600萬還他!」黃揚明直言,新聞稿很精彩,檢方從這麼細的細節,證明了鄭文燦「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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