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鄭文燦涉貪求刑12年!收押禁見48天 晚間開移審庭求交保

記者呂炯昌/桃園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求刑12年。(圖/記者葉政勳攝影)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求刑12年。(圖/記者葉政勳攝影)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華亞科土地開發案涉貪,7月11日遭收押禁見,至今(27)日已邁入第48天。桃園地檢署今日下午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等11人,並對鄭文燦具體求處重刑12年。桃園地院也在今日晚間召開移審庭,決定鄭文燦等被告是否交保或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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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偵結,在押被告除了鄭文燦外,同案被告還包括廖俊松、廖俐廷與廖家興父子3人、侯水文等5人,今日上午10點已移審至院方。

鄭文燦的委任律師陳永來則在下午3點抵達桃園地院。鄭文燦另外2位委任的律師鄭永來和鄧翊鴻在晚間6時30分進入律師夜間閱卷室做最後準備。

原定7點30分召開移審庭,但由於本件貪汙案的卷證甚多,須待法官與被告律師閱卷後才能進行移審的訊問,直到9點30分才正式召開移審庭,預料將挑燈夜戰決定鄭文燦等被告是否交保或續押。

▲鄭文燦涉貪案,桃園地院晚間召開移審庭。(圖/記者呂炯昌攝,2024.08.27)
▲鄭文燦涉貪案,桃園地院晚間召開移審庭。(圖/記者呂炯昌攝,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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