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台玻大樓辦公室違規裝修?蔣市府現場稽察:未見施工!

記者陳韋帆/綜合報導

▲民眾黨前中央黨部被爆違規裝修,建管處今日上午派員稽查,發現格局與使照不同,已發文請建物所有權人說明。(圖/翻攝Google Maps)
▲民眾黨前中央黨部被爆違規裝修,建管處今日上午派員稽查,發現格局與使照不同,已發文請建物所有權人說明。(圖/翻攝Google Maps)
民眾黨近期風波不斷,先爆政治獻金帳務問題,黨主席柯文哲又被爆4300萬買濟南大樓商辦,而時事評論員溫朗東(26)日再爆,民眾黨前中央黨部、台玻大樓3樓辦公室正在進行室內裝修,疑沒申請許可。台北市建管處今(27)日派員情網稽察,市府指出「現場未見有人施工,但格局確實與使照不同,但無從判定何時行為,已派員請建物所有權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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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管處資料,確認「南京東路三段261號3樓」(民眾黨台玻大樓3樓辦公室)今年7月26日有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但該案仍在審查中,尚未核發施工許可證。針對被爆料違規裝修一事,柯文哲今上午對媒體回應,「他沒有在開工啊!」

▲台玻大樓。(圖/翻攝Google Maps)
▲建管處表示,現場無施工跡象,但格局與使照不同,有可能是舊有變更,也可能是新變更,所以發文請之說明。(圖/翻攝Google Maps)
建管處今日前往稽查,結果出爐,「現場並無施工跡象,經比對原使用執照竣工圖說,與現況不符(天花板、隔間),且查詢該變更範圍,歷年來未有申請室內裝修許可紀錄,可能涉及違反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後續將發文建物所有權人陳述意見後,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裁處。」

建管處說明,現場格局不同,但現在又沒有施工行為,無法判定是新施工項目或舊有變更,如果92年前做的,並無違法問題,也有可能是前屋主變更,故已發文請建物所有權人說明。

建管處指出,據建築法規定,倘若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未經許可即進行裝修工程者,可能面臨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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