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新光金的「新新併」殺出程咬金,中信金將以每股14.55元公開收購新光金股票至51%,不過,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今(27)日在法說會上提出5大聲明,並向金管會喊話,應支持合意併購為優先,第三方不宜在已有合意併購之下,發動敵意併購,才能立下規則,讓大家有所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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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維俊表示,台新金與新光金是合意併購,雙方經過很多評估,包括財務、精算、會計、人力資源顧問,經過相當多專家評估後,經董事會決議這些程序後,這應該受到優先尊重,若金管會容忍最後階段突然又有敵意併購干擾,甚至導致合意併購破局,未來台灣可能就完全沒有合意併購空間,以後市場只有敵意併購一途,有違金管會一再宣示合併併購優先的初衷。

林維俊說,金管會開放敵意併購的規範原意並不是在要逼退合意併購,如果予以濫用會導致監理失序的風險,對整個金融整併也是沒有好處,因為過去20多年來有一次金改、二次金改,這些爭議,導致金融併購活動不振,金融業經營規模及國際化的能力受限,因此,金管會才會在2018年將金控啟動敵意併購收購門檻從51%降至10%,當時的金管會主委也表示,還是以鼓勵合意併購為優先,當時的立法背景雖然是鼓勵金控整併,但用意絕對不是用敵意併購去驅趕壓制正常的合意併購。

林維俊強調,敵意併購不僅可以隨便任意的加價,來提高合意併購雙方併購成本,而且第一次他的收購只要10%就可以達到阻撓的目的,這個對合意併購的雙方遵循著開大門走大路,所付出的努力跟結果,這個程序正義有待商榷的。

他還表示,金管會如果容許合意併購跟敵意併購並行的話,就算台新金與新光金合意併購最終成功,但因為敵意併購方已透過公開收購取得標的公司部分的股份,到時候再轉換成合併後的新公司的股份時,這時是不是又可以來干擾新成立合併公司決策,啟動第二波敵意併購,不僅是耗損金融業,這亂象也會造成金管會監理困擾。

此外,林維俊說,整併首重市場穩定及公共利隘,大股東適格性要有更高標準,中信金以往的前幾宗併購,不僅有數起爭議涉訴訟,不但負責人及親信都有涉及,還有未結案件,因此,大股東適格性必須被金管會充份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