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前市長鄭文燦疑涉貪被收押禁見,桃園地檢署今(27)日公布偵結結果,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及共犯等共11人,由於鄭文燦否認犯行、賄款高達新台幣500萬元,建請重判有期徒刑12年。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盼勿枉勿縱。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鄭文燦因任職桃園市長期間,涉嫌貪污收賄,檢辯雙方交戰三回合,鄭文燦7月11日在第三次聲押庭中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至今;桃園地檢署今日偵結,建請法院將鄭文燦判刑12年。 影/執政100天 賴清德曝心聲:未來多個100天會勇敢堅定勤奮打拚美國僅讓賴清德過境夏威夷?總統府駁讓步說:目前無出訪規劃影/兌現!賴清德老家「礦工生活紀念館」曝光 10月開放採預約制「柯文哲拿補助款買商辦第一次聽到!」 矢板明夫曝看不懂這點 關鍵字 鄭文燦涉貪收押禁見桃園地檢署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賄款民進黨司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