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前市長鄭文燦疑涉貪被收押禁見,桃園地檢署今(27)日公布偵結結果,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及共犯等共11人,由於鄭文燦否認犯行、賄款高達新台幣500萬元,建請重判有期徒刑12年。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盼勿枉勿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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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因任職桃園市長期間,涉嫌貪污收賄,檢辯雙方交戰三回合,鄭文燦7月11日在第三次聲押庭中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至今;桃園地檢署今日偵結,建請法院將鄭文燦判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