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間,彰化一名67歲張姓男子,駕駛BMW X6行駛於國道時,按喇叭與閃大燈逼車,造成對方車輛翻覆,駕駛辛姓女子受傷、5歲兒子拋飛車外顱內、腹內出血,送醫搶救不治。而逼車的張男被起底,身分竟是彰化縣某中小企業前董事長,犯案後甚至還企圖找朋友關說,遭判刑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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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當時張男駕駛BMW X6,行經國道1號南下路段,與辛姓女子互有超車,引起張男不滿,過程中大按喇叭及閃大燈,並以時速逾140公里超車,還緊急停煞2次,辛女因閃避不及翻車,副駕駛座5歲兒子拋飛車外,造成顱內、腹內出血,送往彰化醫院搶救不治。

離譜的是,張男肇事後竟離開現場,經警方通知才到案說明。而張男身分是彰化某中小企業前董事長,法院審理時,認為張男在發生嚴重車禍,未報警或叫救護車,也未停車協助救護等,肇事後駕車逃逸,且未與對方達成和解,甚至企圖關說法官,顯見未有悔改之意,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判處應執行3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