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財團法人慈興文教基金會暑訓營傳出志工疑涉不當對待學童,社會局查出「園長」疑對多名孩子施暴,將擴大追查。教育局確認基金會違法招生、收費及授課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當場命其立刻停辦並開罰11萬元、公布機構名稱;另查出慈興幼兒園未經核准兼辦國小課後照顧服務,裁處6萬元罰鍰、令立即停辦課後照顧服務。
昨有家長向投訴,小孩到海線某文教基金會上暑訓營,只因晚進教室,便遭大家稱為「園長」的志工以警察逮捕壞人的方式壓制在地。社會局台中市家防中心根據家長提供的監視器畫面,發現「園長」將幼童壓倒在地,還有手反折、拉扯耳朵、捏脖子等行為,初步評估已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對兒童及少年為不正當之行為」,依《兒少權法》第97條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社工已訪視家長,今(23)日將訪視行為人確認相關事實。
家防中心說明,本週陸續接獲該單位疑似不當對待的通報,受害人數可能不只1名,目前正擴大調查釐清。社工已訪視完部分幼童,孩子表示曾被同一人壓頭、戳頭及按壓肩膀等,後續將交叉比對幼童、家長與該單位相關人員的陳述,同時會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積極查明真相,確保幼童權益並嚴懲行為人。
除釐清事件經過,社工持續評估孩子和家長身心狀況,與教育局共同追蹤,視需求連結提供學校輔導、心理諮商與法律諮詢等相關資源,以幫助孩子盡早回復正常生活。
教育局稽查後指出,梧棲區慈興文教基金會未經核准立案,即以暑訓營活動(含暑期正音先修班、安親班、讀經班、才藝班等)名義招生、收費及授課行為屬實,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教育局重罰 11萬元,除命其立即停辦,並公告基金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教育局查出基金會違反會務章程及業務計畫書所載事項,擅自開課、收費行為,違反《臺中市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自治條例》規定,第一次查獲予以糾正,如經複查未改善,得勒令該基金會停止會務運作,情節重大者,廢止該基金會設立許可。
此外,慈興文教基金會負責人經營的慈興幼兒園,對外宣傳8月1日至29日開設暑假正音先修班並進行課後照顧服務,且有通知單及授課課程表為證,涉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育局裁處負責人6萬元罰鍰,並命立即停辦課後照顧服務。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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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防中心說明,本週陸續接獲該單位疑似不當對待的通報,受害人數可能不只1名,目前正擴大調查釐清。社工已訪視完部分幼童,孩子表示曾被同一人壓頭、戳頭及按壓肩膀等,後續將交叉比對幼童、家長與該單位相關人員的陳述,同時會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積極查明真相,確保幼童權益並嚴懲行為人。
除釐清事件經過,社工持續評估孩子和家長身心狀況,與教育局共同追蹤,視需求連結提供學校輔導、心理諮商與法律諮詢等相關資源,以幫助孩子盡早回復正常生活。
教育局稽查後指出,梧棲區慈興文教基金會未經核准立案,即以暑訓營活動(含暑期正音先修班、安親班、讀經班、才藝班等)名義招生、收費及授課行為屬實,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教育局重罰 11萬元,除命其立即停辦,並公告基金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教育局查出基金會違反會務章程及業務計畫書所載事項,擅自開課、收費行為,違反《臺中市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自治條例》規定,第一次查獲予以糾正,如經複查未改善,得勒令該基金會停止會務運作,情節重大者,廢止該基金會設立許可。
此外,慈興文教基金會負責人經營的慈興幼兒園,對外宣傳8月1日至29日開設暑假正音先修班並進行課後照顧服務,且有通知單及授課課程表為證,涉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育局裁處負責人6萬元罰鍰,並命立即停辦課後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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